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学校事业卓越发展,深入推进“一融双高”建设,现开展“一融双高”特色党支部培育及“领雁示范”党员先锋示范岗选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一融双高”特色党支部培育
(一)建设要求
围绕领航支部明确的目标方向,探索拓展“党建+”的路径和机制;举措要实在管用,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强;项目成果要实,要在探索“党建+”的路径和机制方面,形成典型案例或者工作法,并积极在媒体宣传推广。
(二)建设指南
全面对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层党支部职能职责,突出党建引领,全力推进“一融双高”建设,打造推动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推动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领航党支部
2.推动创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的领航党支部
3.推动创建高层次人才群体的领航党支部
4.推动创建优秀本科生先进育人群体的领航党支部
5.推动创建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的领航党支部
6.推动创建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群体的领航党支部
7.推动创建管理服务示范团队的领航党支部
(三)培育实施、验收及预期成果
培育实施周期为2024年4—11月。建设期内,学院党委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对进展进行调度了解。建设期结束后,学院党委将组织集中验收,并确定验收等次。优秀项目和成果将给予奖励。对于培育成效突出且适合持续深化创建的可在下一年度滚动支持。凡出现建设期间被终止或验收时不通过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立项中缩减建设经费或取消相关党支部推荐指标或其他荣誉申报资格。此项工作将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内评比表彰的重要参考。
所有项目在实施期间,至少在院级媒体发布2篇或在校级以上媒体发布1篇与党支部创建相关的新闻、信息稿、案例或经验介绍。项目应围绕支部建设的取得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制度机制或特色模式,最终成果以案例或支部工作法形式予以体现。对于建设项目取得突出成效的,综合项目验收以及案例或支部工作法评审等情况,在品牌推介、对外展示、评比表彰等工作中予以重点考虑,并予以经费奖励。
二、“领雁示范”党员先锋示范岗选树
(一)建设要求
结合党员岗位职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层面选树“党员示范岗”,每个教工、师生纵向党支部原则上可选树不超过10%的“党员示范岗”,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可选树不超过5%的“党员示范岗”,比例不足1人的可以推荐1人。
党员推荐基本条件: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学习、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重要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为周围党员群众作出表率和示范。近3年来,党员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在自身学习或工作领域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奖励。所推荐党员近3年来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失范等问题。
(二)建设指南
1.教书育人楷模
2.教学名师
3.师德标兵
4.卓越科学家
5.管理服务模范
6.学生榜样标兵
(三)培育实施及预期成果
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在教书育人、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服务师生、推动发展中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将开展院级遴选,从支部层面的“党员示范岗”中选树“领雁示范”党员先锋示范岗并向学校推荐,相关人选将作为学校“两优一先”评比表彰、省级“校园先锋示范岗”等先进典型推荐遴选的重要对象。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说明
全体党支部需填写《2024年度“一融双高”特色党支部申报书》(附件1)及《2024年度“一融双高”特色党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结合支部党员实际情况,填报《金沙js1005线路“领雁示范”党员先锋示范岗申报汇总表》(附件3)(支部内部需排序)。
请于3月31日前提交至学院党委邮箱jxdw@dlut.edu.cn,邮件以“党支部名称-申报”命名。
(二)学院党委审核推荐
学院党委将对申报项目和“领雁示范”党员先锋示范岗进行审核把关,不限定名额,择优排序推荐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姜雨杉
联系方式:84708412 知方楼3191室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度“一融双高”特色党支部申报书
附件2:2024年度“一融双高”特色党支部申报汇总表
附件3:金沙js1005线路“领雁示范”党员先锋示范岗申报汇总表
金沙js1005线路党委
2024年3月26日